中央对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意见》,立足教育督导实际,面向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着力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出系统设计。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总体上有3点考虑:
一是完善体系。这次改革注重整体性、系统性,既体现新时代的特点和要求,又着力将以往在教育督导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涵盖教育督导各方面。从对象看,不仅包括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也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和校长,首次覆盖民办学校。从内容看,办学标准、教育投入、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学校党建等各方面都纳入。从队伍看,不仅对督学聘用和管理作出规定,还对督学工作条件保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于法有据。《意见》将依法依规督导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明确提出要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加快相关规章制度建设。随着《意见》的落实,将形成以教育专门法律、教育督导条例、地方教育督导法规为支撑的法律制度体系,教育督导全面纳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范畴,督什么、怎么督、督导结果如何用、如何问责等,都有明确的依据、标准和规范。
三是立足国情。这次改革设计的一整套制度,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一方面,强化中央层面的统筹和指导,对督导职能、督导机构设置、督学配备等提出统一要求。另一方面,充分考虑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大的情况,实事求是,分级分层实施。比如,在督政方面,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各省(区、市)负责制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总的看,《意见》出台后,督导的制度保障更加有力,权威性从制度上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