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力督导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部署三年来,市、县两级部门按照要求,建立了督导机构,配备了督导人员,组织开展了督学培训,有力推动了全市督导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回首过去三年,我们持续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兴山县率先在全省实现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幼儿在园占比达到51.4%。我们不断夯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础,持续深化现代化先进学校创建达标,西陵区率先在省内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验收,西陵区、远安县被教育部确定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先行县,远安县、当阳市顺利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市级核查,各县市区均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我们持续发力普通高中现代化学校创建,将“综合 特色”发展导向融入学校年度考核,持续推进学校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夯实学校特色。我们持续关注中职学校督导评估,全市职业教育持续保持省内领先,职业院校服务产业能力持续提升,9所中职学校13个专业入选省“双优”。对标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发挥教育督导工作特色优势,围绕督政、督学、质量监测的任务目标持续推动督导工作走深走实,我们还需要多方协同,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质效。
一、凝聚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思想共识
(一)明确教育督导工作的职责任务。在督政方面,要聚焦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教育扶贫和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和监测复查工作,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在督学方面,要完善学校督导的细则和标准,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发挥责任督学专业优势,帮助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在教育评估监测方面,要建立健全数字化的教育监测制度体系,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育人质量。在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学科学习质量、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监测中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挖掘教育督导特色优势。一是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联系各方的优势。落实对地方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优势,通过教育督导委员会协调各部门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二是充分发挥督学队伍专家智库优势。遴选挖掘一批各领域专家充实到教育督导队伍,共同推动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指导教育实践,持续推动教育健康发展。三是用好教育督导问责机制。通过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真正让教育督导“长牙齿”,鼓励先进,问责后进,推动教育生态持续优化。
(三)理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一是建实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委员会。通过整合职能部门力量,从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找准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切实提升教育督导委员会各部门督促下级部门落实的力度,指导下级部门落实的深度,切实让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地见效。二是配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从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高度,推动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履职谋划协调。既要立足全局看教育,着眼长远看教育,更要跳出教育看教育,协调各方汇聚力量参与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调优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根据《教育督导问责条例》,加强同监察机关、人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教育督导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复查问题、约谈通报问责等流程和机制,通过教育督导落地落细体现教育督导权威。
二、强化提升教育督导履职能力行动自觉
(一)持续深化教育督导政策宣传。一是持续宣传《意见》、条例等教育督导配套政策和要求,帮助各级政府部门深入了解教育督导工作的任务和成效,发现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育决策,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持续开展培训。组织各级责任督学学习督导培训政策,完成督导培训任务,交流督导工作经验,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督学培训,提升督学履职能力。三是搭建督导交流平台。办好《宜昌教育督导》工作简报,挖掘督导典型案例,宣传各地督导工作动态,聚焦教育领域重大事项、重大改革持续开展专项督导,共同推动教育决策落地见效。
(二)选优配强教育督导队伍。一是精选教育督导队伍。将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教育从业人员纳入教育督学队伍。通过构建督学培养梯队,建立全学段督学队伍体系,充分发挥兼职督学作用,全面推进责任督学制度落地。二是探索督学成长机制。结合督学专长,构建助理督学、督学副组长、督学组长的培养体系,帮助督学稳步系统掌握教育评价体系和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督学履职能力。三是落实专兼结合选聘机制。切实探索优化以兼职督学为主,专职督学引领的专兼结合督学队伍,最大限度优化督学队伍结构,汇聚各方力量,更好发挥督学队伍智库优势。
(三)充分发挥督促指导作用。一是通过督促政府部门履职,提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能力水平。对督政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寻求问题解决的办法,并指导下一级政府部门按照要求落实政策。及时分析政策落实中基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抓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机制,推动责任督学深入学校、深入课堂一线,及时发现办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评估各类教育政策在落地见效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指导学校解决问题,形成经验,更好指导教育政策优化。三是通过教育质量监测,不断优化教育评价体系,结合社会需求和教育实际,利用数字化工具和手段,建立学校、学生、教师的增值评价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等工具,不断增强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抓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方向引领
2023年,围绕宜昌教育工作重点,宜昌市教育局确定了“十大行动”和“十大任务”,为全年工作明确了方向。教育督导工作,要按照提能增效要求,建设宜昌特色教育督导机制,推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区域教育现代化提升工程,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不断提升宜昌教育督导工作质效。
(一)以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更有效。通过选优配强专兼职督学队伍,增加专兼职督学人员数量,推动督导队伍涵盖全学段、覆盖全领域,并优化相关领域参加参与督学工作的程序和办法,进一步彰显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试点探索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将中小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综合督导重点内容,不断推动学校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以“小切口”专项督导助力教育改革更精准。聚焦睡眠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每天一节体育课”、“双减”、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教联体建设等重点内容,鼓励各地细化评价标准,适时推进专项督导。分别从督政、督学的角度进一步梳理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政府履职层面和学校落实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发现基层创新案例,助力教育改革重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优化细化,保障落地见效。
(三)以全覆盖综合督导推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更到位。重点围绕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两个只增不减”、教师工资“不低于”等政府履职难点问题,推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将专项督导结果应用到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考核内容中,切实引导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教育重点工作,探索推动教育改革落地落细,在全覆盖的教育督导中帮助各地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