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11月18日,宜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优化,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校园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影响。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隔离转运、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物资保障、信息共享等工作,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
学校有疫情时,原则上不随意封校停课、不整校停课,停课精准到班级。有疫情的地方,师生坚持“两点一线”,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批准,不得规定“非必要不出校”等限制性要求,在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的同时,确保健康师生自由流动。
学校常态化防控,坚持核酸检测属地原则,主城区及县市城区所在地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每天、每个班级分别不少于 20%比例抽检,五天全覆盖,其他区域学校师生按照每周不低于 10%比例抽检。有疫情时,学校按照属地指挥部要求,做到应检尽检,严禁随意加码,原则上不安排师生周末到校集中核酸检测。
有班级停课或师生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情形的,按照《有序切换线上线下教学指导意见》要求,组织线上教学和心理疏导。严控教学时长,小学低年级线上学习每天累计不得超过 1 小时,小学高年级和初中生每天累计不超过 2 小时,每节课时长不超过 30 分钟;高中生每天累计不超过 3 小时,每节课时长不超过 30 分钟,指导学生连续观看电子产品 30 分钟或连续读写纸质材料 40 分钟后进行适当休息,确保师生用眼健康。对家庭困难、特殊群体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合理诉求。
通知要求,高校要落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校一案”,对高风险区外溢师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高校在市指挥部指导下建立相对集中的居家隔离场所。精准排查寒暑假、重大节假日返校每个师生及校内服务人员健康状况,确保底数清、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记者郑延、通讯员张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