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
二、办理条件
1.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一般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高中;
2.经双方学校和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同意。
三、申办材料
1.转学申请;
2.学籍准确信息(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
3.相关佐证材料:户口(米乐m6棋牌米乐m6棋牌官网首页 监护人页 学生本人页)、中考档案(或中考成绩单)、高中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信息、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高中学校类别的证明(如省级示范、市级示范、普通高中、民办高中)。
四、办理程序
1.由家长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转学佐证材料。
2.转入学校在国网提交异动申请,扫描上传转学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市教育局异动审批表;市教育局在国网核办。
五、办理时限
原则上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办理。符合条件且同意转学的,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手续。
六、承办部门
普通高中学校
市教育局受理部门及办公地点:基教科(7004),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曹建强 885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