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持续巩固全市中职学校招生秩序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现就做好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当作为
开展中职学校招生秩序专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是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各中职学校应坚持正确办学导向,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职业院校校长是本校招生秩序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当履职。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本地中职学校招生秩序整治负全责。要加强对生源学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要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统筹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宜昌市教育局负责宜昌区域中职教育招生的统筹管理,审核和对外发布具备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及专业。凡在宜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核后方能印刷和发布。强化“三个一律”原则:凡未经市教育局审核的,一律视为无效招生简章,一律不下达今年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在媒体上公示公告。未经审核盖章发布简章的(或发布简章内容与审核不符的),经查证属实,核减该校当年招生计划并通报批评。
切实强化“六个统一”、“六个严禁”,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严禁买卖生源;严禁向未录取考生提前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学费;严禁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严禁录取已通过招考平台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与其他不具备中职办学资质的机构或“中介”联合招生;严禁以专业方向作为专业名称招生。
三、规范招生宣传,坚持正确导向
宜昌市教育局负责宜昌区域中职教育招生宣传的统筹管理,在宜开展中职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坚决制止。市教育局将统一安排中职学校进校宣传。在规定时间内,各地、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备资格的中职学校进校宣传,不得搞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不得接受未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进校宣传,不得在规定时间外私自接受中职学校进校宣传。
要从“就业有优势、创业有本领、升学有通道、终身发展有基础”的角度客观宣传职业教育,准确传递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和价值导向,不得以学校开设有本科备考班、文化高考班、美术高考(特长)班、艺术高考班、高考重点班、技能高考班和可采用普通高中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等误导考生和家长。凡虚假宣传、误导欺骗考生及家长的,一经查实,录取学校必须无条件退档,并核减该校当年招生计划、通报批评。
四、落实阳光招生,强化学籍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推动普职协调发展。对办学质量差、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削减其招生规模;对在招生、学籍管理和学生资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各学校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和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等乱象。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核减该校下一年招生计划。
所有有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宜昌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经宜昌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录取后,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到校报名。严格按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严禁虚报学籍和“一校两牌”注册学籍。新生须在录取学校就读,第一学期结束前可办理转学。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已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五、从严执纪监管,确保整治效果
市县两级教育局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效解决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市教育局将把各学校的招生办学行为与专业建设、评先表彰、提质培优等项目挂钩。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问责追责。
附件:2021年宜昌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宜昌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2021年宜昌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月份 |
工作安排 |
四月 |
1、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新设专业评审。 |
五月 |
1、职业教育宣传活动; 2、2021年招生工作部署; 3、各校招生简章审核备案。 |
六月 |
1、各校招生简章审核备案; 2、公布招生学校、专业和计划; 3、招生宣传。 |
七月 |
1、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确定本区域初三学生中考后集中返校时间,市教育局公布允许进校宣传的中职学校和进校宣传时间; 2、中职学校进入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其中职教园区学校到各区的宣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3、志愿填报; 4、网上录取; 5、经录取后,考生到学校报名; 6、补录、征集志愿等。 |
十月 |
实地逐校逐班逐人学籍核查。 |
十一月 |
注册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