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米乐m6平台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 11:24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高职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持续巩固近三年来全市中职学校招生秩序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严格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现就做好2020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开展中职学校招生秩序专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是职业教育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本地中职学校招生秩序整治负全责:一是要加强对初中学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要把中职招生秩序整治要求及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校长和初三师生,二是要加强对所属中职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有明确线索的有偿招生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职业院校校长是本校招生秩序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当履责,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宣讲落实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

  二、严审招生简章,规范招生宣传

  1、严格招生审核备案管理。宜昌市教育局负责宜昌区域中职教育招生的统筹管理,负责审核和对外发布具备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凡是到宜昌各县市区开展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的学校必须先到宜昌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经批准后,方能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凡未经宜昌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到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坚决制止这种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

  2、严格招生简章清样审核备案管理。凡在宜昌招生的所有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简章正式印刷(含在学校自媒体发布)前必须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核,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审核合格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能对外发布。凡未经市教育局审核的,一律视为无效招生简章,一律不下达今年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在媒体上公告公示。凡未经审核发布简章的(或发布简章内容与审核不符的),经查证属实,核减该校当年招生计划并通报批评。

  3、统一开展招生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确定本区域初三学生中考后集中返校时间,上报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中职学校进入初中学校宣传时间并对外公布。在集中返校时间内,经宜昌市教育局审核具有在宜昌区域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均可以入初中校园开展招生宣传,各地、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备资格的中职学校进校宣传,不得搞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不得在规定时间外私自接受中职学校进校开展招生宣传。

  4、树立正确的宣传导向。职业教育永远要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各地要将中职学校招生和稳定就业密切联系,广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养,一定要从“就业有优势、创业有本领、升学有通道、终身发展有基础”的角度客观宣传职业教育,准确传递国家重视职业教育的导向,不得以学校开设有本科备考班、文化高考班、美术高考(特长)班、艺术高考班、高考重点班,可采用普通高中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等误导考生和家长。凡虚假宣传、不实承诺误导、欺骗考生及家长的,一经查实,录取学校必须无条件退档,并核减该校当年招生计划、通报批评。

  5、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市教育局从6月份开始,在宜昌教育网、宜昌教育招生考试网、宜昌教育微信等媒体开辟“宜昌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展示”、“宜昌中职学校招生展示”等专栏,宣传推介今年宜昌具备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县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要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线上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宣传和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奖学金、资助等政策。

  三、落实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

  1、认真编制执行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编制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对办学质量差、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削减其招生规模;对在招生、学籍管理和学生资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严格实行省市两级备案管理,跨省招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程序申报,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在校外设立分校、办学点。各学校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等乱象。违规者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核减该校下一年招生计划。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职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六个统一”、“六个严禁”,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严禁向未录取考生提前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学费;严禁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严禁对没有审核备案或没有安排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招生;严禁以专业方向作为专业名称招生。

  3、严格招生经费管理。各职业院校只能列支印刷、刊载、播发、邮寄招生宣传资料所需费用,以及本校招生工作人员外出招生差旅费,不得支付以招生人数定费用的招生经费,不得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买卖生源。不得向非本校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各项费用。

  四、严格网上录取,强化平台管理

  所有有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宜昌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经宜昌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录取后,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到学校报名。若考生被某校录取后,又不愿到该校就读的,必须在11月份取得中职学籍后,办理转学手续后才能去他校就读。严禁各职业院校直接接收未经宜昌市招考办录取的应届生到学校报名(或预收学生费用),凡擅自违规操作并经查实者,给与通报批评,核减该校下一年招生计划。

  五、从严查处执纪,确保整治效果

  市、县两级教育局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效解决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学校的招生办学行为与专业建设、评先表彰、中职发展奖补资金安排等市级项目挂钩。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问责追责。

  附件:2020年宜昌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宜昌市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2020年宜昌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月份

工作安排

六月

1、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审核招生简章。

3、职业教育宣传活动。

42020年招生工作部署。

七月

1、公布招生学校、专业和计划,各校招生简章审核备案。

2、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确定本区域初三学生中考后集中返校时间,市教育局汇总公布。

3、中职学校进入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其中职教园区院校到各区的宣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八月

1、招生宣传。

2、志愿填报。

3、网上录取。

4、经录取后,考生到学校报名。

5、补录、征集志愿等。

十月

 

实地逐校逐班逐人学籍核查

十一月

1、注册学籍。

2、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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