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有关高职院校:
现将2019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竞赛时间及赛场安排
2019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设15个大类41个项目(其中学生技能项目35个,学生才艺项目6个),分11个赛场举行。
各赛项竞赛实施方案由市职教研究室随后印发。
二、参赛对象和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必须为全日制在籍在校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含技工教育)学生,其中已获得省、市往届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参加原项目比赛。
凡开设有竞赛项目所涉及专业的学校,必须组队参加相应项目的竞赛,不得弃权或不足额参赛。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学校参赛率的考核,大赛结束后对各校参赛率情况予以通报。每个较大规模的专场各校须指派一名校级领导担任领队。
请各校于3月10日前将全部中职在籍学生(含技工院校)信息上传“宜昌市职业教育教科研活动平台”。并于4月1日前在该平台完成大赛报名工作。各校在上报指导教师信息时,个人项目机械加工、数控综合、酒店服务、学前教育技能、会计技术项目每名选手可报2名指导教师,其他项目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团体项目每组限报2名指导教师,所有项目每项目指导教师总人数不超过3人。
三、奖项设置
3所以上学校参赛项目按参赛总人(队)数10%、20%、40%设一、二、三等奖,3所及3所以下学校参赛项目按参赛总人(队)数10%、15%、25%设一、二、三等奖。对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
大赛结束后将对学校按参赛率、获奖率进行积分管理,参赛率占50%(参赛项目数与应参赛赛项目数之比),获奖率占50%(获奖积分与总分数积分的比值),按获奖选手累计总积分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0、20、10分。超过4人的才艺展示团体项目,在赛后进行获奖统计时以3人统计。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做好宜昌市职业教育教科研活动平台网上学生信息上传和报名工作。在组织竞赛和学生参赛中,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和竞赛纪律,确保各项竞赛顺利进行。
2.选手参赛证由承办学校按照统一制式印制。各承办学校于4月5日前将《竞赛秩序册》报市职教研究室,统一印制后分发使用。
3.加强安全教育与防范。所有工科类项目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事故预案。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险。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宜昌市教育局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