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近期下发的《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示》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通报的典型案例,结合我市以往同期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教训,经认真分析研判,现就3—5月全市校园安全事故风险做如下预警:
一、科学研判,风险预警
1. 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依然存在。春节后复工复产及学校开学造成人员流动持续增大,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仍是疫情防控重点。
2. 森林火灾风险升高。3—5月是插青上坟、烧纸祭祖时节,也是春游观光旺季,家长带小孩进入森林频率增加,烧纸、吸烟、玩火,易引发森林火灾。
3. 学生溺水风险普遍存在。小孩天性爱好戏水,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学生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边玩耍戏闹活动增加。
4. 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风险教训深刻。春暖花开时节,是精神类疾病高发期,加之两考临近,学习压力、竞争压力、升学压力加大,易导致心理问题增多。
5. 校园欺凌风险不可忽视。校园欺凌往往有较大的隐蔽性,学生遭受欺凌,对其身心健康发展、学习生活负面影响巨大。
6. 食品和卫生风险增高。春季是流感、腮腺炎、水痘、诺如病毒、手足口病等流行病传染高发期,食品卫生问题、不良个人卫生习惯易造成流行性疾病传染。
7. 学生上下学交通风险加大。上下学高峰期大量人流车流给交通带来巨大压力,校车经过一个寒假的停车运营,若相关培训不到位易给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带来风险。
二、精准施策,有效防范
1. 认真做好常态下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抓实人物同防、监测预警、重点管控、应急处置、健康教育等重点工作,抓严春季传染病防控措施,全环节、全链条、全时段防控,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开学后认真落实师生员工扫码入校、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追查与登记等制度,严格把好“校门关”。
2. 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及卫生工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提高特殊时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主动对接各地各级卫健部门,加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以幼儿园、小学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对易发流感、诺如病毒、水痘、腮腺炎等流行病的防治力度,实现流行病防治全学段全覆盖。
3. 认真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校车服务企业及提供者按规范落实相关要求,强化驾驶员管理,增强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执勤频次、道路排查及隐患排除力度,确保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线路绝对安全。
4. 认真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防火作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清明节至“五一”假期期间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老师要充分发挥课堂优势,结合自身学科特点,面向学生进行教育,督促家长加强引导和监管。
5. 认真做好防范溺水工作。学校要把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开展形式多样、且易于为学生接受的防溺水知识普及、溺水风险警示教育等,引导广大学生时刻牢记防溺水安全“六不”要求;要把家校协同落到实处,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发放和回执回收工作,强调家长监护监管责任;联合公安、海事、社区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
6. 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工作。高度关注师生心理和情绪状态,做好开学前心理调适。开学后第一周各校全面筛查师生员工心理健康状况,抓实心理健康摸排建档,及时干预心理危机人群,持续做好心理疏导、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等工作。开学前线上线下家访了解家庭和学生学习、生活状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联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警校家联动,防范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发生。
7. 认真做好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学校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交心谈心活动,及时掌握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要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及社区联系,开展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