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局属高中学校、各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鄂教发〔20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落实普职招生大体相当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要求,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鼓励、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确保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控制普通高中班额,结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学位供给。
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15114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为10825人。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比例为5.7:4.3。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计划,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备案,超计划招生无法注册学籍;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的或未经批准超计划录取的,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各民办高中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违规招收普高线下学生。各地要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强迫填报志愿。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对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市教育局将组织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减少来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计划。
附件:1.2019年宜昌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19年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宜昌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