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招生秩序整治 做好2019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米乐m6平台

关于持续开展招生秩序整治 做好2019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11:24 来源: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高职学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职学校招生秩序整治工作,2018年,市教育局采取得力措施整治中职学校招生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泛认可,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为持续巩固招生秩序整治成果,让全市中职学校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内涵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中职招生工作,重点强调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招生秩序整治。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职学校招生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教办发〔2017〕87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宜昌职教园园区院校统一开展招生宣传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六个统一”、“六个严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二、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

  2.开展中职学校招生秩序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是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考验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在认真总结2018年招生秩序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面对问题要敢抓敢管,解决问题要雷厉风行、见底见效。

  3.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本区域中职学校招生秩序负全责:一是要加强对初中学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要把中职招生秩序整治要求及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校长和初三班主任,二是要加强对所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有明确线索的有偿招生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职业院校校长要把招生政策和招生秩序整治要求宣讲到位、执行到位,把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位,把招生前期的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做到位。

  三、严格审核招生简章,确保招生工作规范。

  4.宜昌市教育局负责宜昌区域中职教育招生的统筹管理。凡是到宜昌各县市区开展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的学校必须先到宜昌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经批准后,方能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凡未经宜昌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到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的,一旦发现这种扰乱招生秩序行为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予以坚决制止。

  6.严格履行招生简章正式印刷(含在学校自媒体发布)前的清样审核备案程序。今年各学校(无论是中专学校还是技工学校、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只要是在宜昌招生的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正式印刷(含在学校自媒体发布)前必须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核,审核合格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份交送学校付印,一份留存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备查。凡未经市教育局审核的,一律视为无效招生简章,一律不下达今年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在媒体上公告公示。凡未经审核发布简章的(或发布简章内容与审核不符的),经查证属实,违规一次直接扣减该校2019年度招生计划20个。

  7.市教育局将从5月份开时陆续在宜昌教育信息网、《三峡日报》、《三峡商报》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在宜昌区域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及各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

  四、严格网上录取,强化招生平台管理。

  8.今年所有有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宜昌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先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经宜昌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录取后,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到学校报名。如果考生被某校录取后,又不愿到该校就读的,必须在2019年11月份取得中职学籍后,经办理转学手续后才能去他校就读。

  9.严禁各职业院校直接接收未经宜昌市招考办录取的应届生到学校报名(或预收学生费用),对于此类现象一经查证属实的,凡违规操作1个,直接扣减该校2019年度招生计划20个。

  10.凡是采取虚假宣传、不实承诺误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的,一经查实,录取学校必须无条件退档,且凡违规操作1个,直接扣减该校2019年度招生计划30个。

  五、加强职教宣传,营造发展氛围。

  11.坚持初三学生职业体验全覆盖。宜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夷陵区及西陵区、点军区、伍家区、猇亭区、高新区的所有初三学生及初三班主任到宜昌职教园开展为期1天的“职业体验日活动”。各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县市全体初三学生及班主任到县市职教中心开展“职业体验日活动”。

  12.各县市教育局、县市职教中心负责组织好本县市的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在5月、6月。

  13.中考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确定本区域初三学生集中返校时间并上报宜昌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对外公布。在集中返校时间内,经宜昌市教育局审核具有在宜昌区域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均可以进入初中学校校园开展招生宣传,各地、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备资格的中职学校进校宣传,不得搞信息封锁,要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

  六、严格招生纪律,强化绩效评价。

  14.严格招生经费管理。各职业院校只能列支印刷、刊载、播发、邮寄招生宣传资料所需费用,以及本校招生工作人员外出招生差旅费,不得支付以招生人数定费用的招生经费,不得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买卖生源。不得向非本校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各项费用。

  15.今年的招生工作成效,将直接与各学校的所有省、市项目安排挂钩。宜昌市教育局将紧盯招生工作各环节,一旦发现有违背“六统一”、“六严禁”苗头的现象和问题,将及时提醒并坚决予以制止;对于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尽量做到查处、约谈、通报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

  2019年宜昌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政策咨询:石希峰07176467885、张梅07176442106)

   宜昌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1日

  2019年宜昌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月份

工作安排

工作要求

二月

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招生秩序整治做好2019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1.计划申报要切实考虑到学校的实际办学能力,并细化到每一个专业。

2.招生简章正式印刷(含在学校自媒体发布)前必须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核,凡未经审核发布简章(或发布简章内容与审核不符的)的,经查证属实,违规一次直接扣减该校2019年度招生计划20个,并通报批评。

3.严禁各职业院校直接接收未经宜昌市招考办录取的应届生到学校报名(或预收学生费用),对于此类现象一经查证属实的,凡违规操作1个,直接扣减该校2019年度招生计划20个,并通报批评。

4.凡是采取虚假宣传、不实承诺误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的,一经查实,录取学校必须无条件退档,且凡违规操作1个,直接扣减该校2019年度招生计划30个,并通报批评。

 

三月

1.各学校合理确定并于38日前申报招生计划。

2.组织审核各学校申报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对于超出办学承受能力的招生计划将予以削减。

3.启动全市初三学生到所在区域的职业学校开展为期1天的职业体验活动。

4.筹备并召开2019年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暨招生工作部署会。

 

四月

1.初三学生到所在区域的职业学校开展为期1天的职业体验活动。

2.按省教育厅要求申报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3.各校招生简章审核备案。

 

五月

1.初三学生到所在区域的职业学校开展为期1天的职业体验活动。

2.各校招生简章审核备案。

3.职业教育宣传月。

 

六月

1.职业教育宣传月。

2.公布招生学校、专业和计划。

3.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确定本区域初三学生中考后集中返校时间,市教育局汇总后公布。

 

七月

1.中职学校进入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其中职教园区院校到各区的宣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志愿填报。

3.网上录取。

4.经录取后,考生到学校报名。

5.补录、征集志愿等。

十月

1.凭录取名册注册学籍。

十一月

1.办理转学手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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