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宜昌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要求,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和资格审核,拟将龙珊珊等74名同志选聘为宜昌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25日至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名单如下:
一、宜都市
法律工作者:龙珊珊、杨保国
教师:廖燕丽
“两代表一委员”:刘蜀娟
家长代表:田龙
二、枝江市
教师:李本法
社区工作者:刘婧
“两代表一委员”:贺丹丹
其他:罗桂英 、王平
三、当阳市
法律工作者:饶红伟、李勤
教师:郑玉荣、金玉娥、严潇潇
四、远安县
法律工作者:刘华
教师:何海燕、谢俭华
“两代表一委员”:冉雪莲
家长代表:方家红
五、兴山县
法律工作者:万忠荣
教师:彭琼、薛成武、韩丽娟
家长代表:刘胜乾
六、秭归县
法律工作者、家长代表:刘雅莉
教师:郑之锐
社区工作者:王继宇
“两代表一委员”:张华
其他:熊丽君
七、长阳县
法律工作者、家长代表:刘华
教师:李国庆
社区工作者:田莉平、姚红光
“两代表一委员”:覃玉琴
八、五峰县
法律工作者:尹琼芳
教师:文学永
“两代表一委员”:李成芳
家长代表:尹善兵
其他:任杰
九、夷陵区
新闻媒体工作者:郭宏
法律工作者:刘迪艳
教师:李源泉、郝志强
社区工作者:杨帆
十、西陵区
法律工作者:刘思、杨傲
社区工作者:孔薇
“两代表一委员”:陈恩恩
家长代表:董家兴
其他:陈苏
十一、伍家岗区
教师:余晗
家长代表:赵英强、崔超、董凡
其他:王琳、张健
十二、点军区
法律工作者:尚绪欣、周龙
社区工作者:孙娟
“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万荣海
其他:周敏
十三、猇亭区
法律工作者:聂绍民、王炜
社区工作者:吕明芳
“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周爱华
其他:张海涛
十四、高新区
新闻媒体工作者:刘茜
法律工作者:屈伟晗
教师:李学军
“两代表一委员”:崔刚
社区工作者:刘周密
家长代表:关姝舒
其他:李智慧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向宜昌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反映,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递交以送达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否则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17-6467991,电子邮箱:276095094@qq.com,来信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27号。
宜昌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