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2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7:40
二、体检地点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三、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1 |
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
高中数学教师 |
a002002001 |
2 |
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
高中物理教师 |
a003002009 |
3 |
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
高中物理教师 |
a003002013 |
4 |
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
高中化学教师 |
a004002022 |
5 |
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
高中心理健康教师 |
a006002042 |
6 |
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
高中学校校医 |
a007002055 |
7 |
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
高中学校校医 |
a007002051 |
8 |
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 |
高中地理教师 |
a005002029 |
9 |
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
语文教师 |
b008002059 |
10 |
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
美术教师 |
b010002106 |
11 |
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
体育教师 |
b009002084 |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前一天,保持清淡饮食,勿饮酒,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4.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5.如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6.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7.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宜昌市教育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