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的假期,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2年学校暑假前后有关工作。
暑假放假时间
幼儿园、小学、初中2022年7月2日开始放暑假,9月1日正式开学;
中职学校2022年6月30日开始放暑假,9月1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2022年7月9日开始放暑假,9月1日正式开学;
宜昌市内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安排,并报市委教育工委备案。若遇疫情防控新要求,或遇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各地教育局报同级政府同意后,暑假和秋季开学时间可适当调整。
其他相关提示
认真做好期末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及暑假各项工作安排,全面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好复习备考,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高度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提供考前心理指导,引导学生调节身心状态,树立信心,科学应考。初三、高三年级班主任,要在中高考结束、分数发放后、填报志愿期间(三个节点),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所有毕业生逐一交流沟通,了解学生心理情绪状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要科学引导家长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心理压力。
严格抓好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要求,落实“四方责任”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倡导师生员工假期合理出行,不到中高风险区。多形式引导师生员工了解掌握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常态化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加强暑假期间师生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假期学校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秋季开学前,各地各校对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逐项检查,疫情防控和开学评估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开学。
严格加强安全管理
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等形式,聚焦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等防范重点,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推动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职责,引导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的暑期安全。要妥善安排学校暑期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好校园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行动,逐一检查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暑期施工管理,防范假期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毁损校园校舍,对可能存在隐患的房屋或设备,落实加固维修措施。加强校园暑期安保,强化暑期校园安全巡查,确保暑期校园安全稳定。
科学安排暑假生活
严格落实“双减”政策,校长做好暑假文化类作业总量统筹,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深化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公益性文化设施等育人资源,组织学生假期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各类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文明出行、热心公益、积极劳动、近视防控、体育锻炼。指导家长正确、及时解决学生学习、心理等问题,引导家长避免跟风报班等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活动。
严格规范假期行为
暑假期间,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依规组织答疑、辅导外,各中小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学生补课或自习。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严禁借“课后服务”等名义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变异、违规违法的学科类培训,严禁学校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班行为发生。
精心谋划开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提早部署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新学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秋季开学前,各校要对照《宜昌市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评估验收清单》,逐项开展自查评估和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全员全程应急演练。认真制订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组织教职员工开学前一周到岗,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确保新学期开好头、起好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持续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开学后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组织学生运用多种形式交流收获和体会,充分展示暑假实践成果。
严格落实值班要求
暑期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巡查。遇突发事件,务必做到线上线下有效处置、信息报送、舆情引导“三同步”,严禁不按程序报送及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各地教育局要加强暑期落实防控措施和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