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示范作用,构建“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宜昌实现“强产兴城、能级跨越、争当龙头”战略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经研究,宜昌市教育局决定举办 2022 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才艺) 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竞赛时间及赛场安排
2022 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才艺)大赛设 14 个大类42 个项目。其中, 学生技能项目 36 个, 学生才艺项目 6 个。
各赛项实施方案由市职教研究室随后印发。
二、参赛对象和报名要求
参赛学生必须为经过校赛选拔产生的全日制在籍在校中等
职业学历教育(含技工教育)学生,其中已获得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及以上的选手不参加原项目比赛。
凡开设有竞赛项目所涉及专业的学校(含高职中专部),必须组队参加相应项目的竞赛,不得弃权或不足额参赛。每个较大规模的专场各校须指派一名校级领导担任领队。
请各校于 4 月 11 日前在“宜昌市职业教育教科研活动平台”完成大赛报名工作。各校在上报指导教师信息时, 除机械加工、酒店服务、学前教育技能、模特表演四个项目每名选手可报 2名指导教师外,其他项目每名选手限报 1 名指导教师,团体项目每组限报 2 名指导教师。除学前教育技能赛项可报 4 人外,其它每项目指导教师总人数不超过 3 人。
三、奖项设置
有3 所以上学校参加比赛的项目按参赛总人(队)的 10%、 20%、40%设置一、二、三等奖,有 3 所及以下学校参加比赛的项目按参赛总人(队)数的 10%、15%、25%设置一、二、三等奖。对成绩优异者按照排名顺序优先推荐参加省赛。对一等奖获得 者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大赛对参赛学校实行积分管理。积分由校赛、市赛参赛率、市赛获奖率和省赛、国赛参赛成绩组成。其中, 校赛占 10%(所有参加市赛选手均由校赛选拔产生);市赛参赛率占 25%(参赛项目数与应参赛项目数之比*25);市赛获奖率占 25%(以每个赛项单独计算获奖积分与最高积分学校所获积分的比值,再进行累计);省赛参赛成绩 30%(本校获奖积分与最高积分学校所获积分的比值*30);国赛参赛成绩 10%(本校获奖积分与最高积分学校所获积分的比值*10)。获奖积分按获奖人数以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积 30、20、10 分累计。
根据各校总积分, 按参赛学校数的 10%、20%、20%设置技能大赛学校团体一、二、三等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防范与疫情防控。大赛期间所有承办学校和参赛学校均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承办学校对所有比赛项目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工作预案。各参赛学校必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做好大赛组织工作。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做好参赛选手报名工作。选手参赛证由承办学校按照 2021 年制式统一印制。各承办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提高办赛水平。并于 4 月 15 日前将《竞赛秩序册》报市职教研究室, 统一印制后分发使用。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宜昌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