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的通知 -米乐m6平台

关于寒假期间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3 13:59 来源:督导办(行政审批和执法科)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寒假期间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关键期。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省市“双减”政策,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丰富学生寒假生活,持续保持对校外培训高压治理态势,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清单》,各地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双减”政策落地的第一个寒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禁止开展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要求,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组织托管服务等活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

  三、全面落实资金监管。各地要加强各类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建立完善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探索针对各类培训预收费监管模式,确保培训服务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各地要建立“双减”工作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地在寒假期间要严格日常巡查,有针对性的组织综合执法检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令行禁止。

  五、丰富学生寒假生活。各地和学校、社区组织学生参与春节年俗文化交流、志愿者服务、体育赛事、亲子交流共读等多种形式活动,积极组织各类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基地等有序面向学生开放,丰富学生寒假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公布注销、营转非的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宣传“双减”政策和正确育儿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告知学生家长,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等时间外参加学科类培训,一定要查看培训机构相关办学资质,与机构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按照学科类培训政府指导价交费,交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学时,培训费交到专门监管账户,确保“双减”政策及要求人人知晓。

  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来源:督导办(行政审批和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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