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管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暑假前后各项工作,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假期安排。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2021年7月3日开始放假,9月1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7月9日开始放假,9月1日正式开学。若遇疫情防控新要求,或遇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等,各地教育局报同级政府同意后,暑假和秋季开学时间可适当调整。
二、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统筹期末及暑假工作安排,全面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复习备考。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引导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学情分析、学期总结等常规工作。重视心理疏导,加强家校合作,班主任在考试前后、中高考成绩发放1天内、填报志愿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电话、微信、家访等方式与毕业生逐一交流沟通,预防校内外极端安全事件。
三、周密做好疫情防控。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认真落实省市常态防控要求、工作提示,师生员工暑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离开宜昌市域的,要严格履行报告手续。教育引导师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防疫基本要求。切实做好教职员工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各校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四、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放假前“三会两书”工作,围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电诈、防自然灾害等,放假前各校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致家长书等形式,将省教育厅暑假《安全温馨提示》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全面排查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学前教育等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五、科学指导暑假生活。严格执行“五项管理”规定,广泛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学生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和作业时间,科学布置暑假作业,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指导家长引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强化劳动实践、做好近视防控等,避免家长盲目送孩子参加辅导培训,减轻学生培训负担。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给予更多关爱与帮助。
六、加强办学行为监管。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依规组织答疑、辅导外,暑假期间各校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学生补课或自习,严禁参与、动员、组织或暗示学生参加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和培训班,严禁学校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补习班,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加强假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七、精心谋划开学工作。提早谋划新学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认真制定秋季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开好头、起好步。做好秋季招生工作,全面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提前、掐尖、违规跨区域招生。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组织教职员工开学前一周到岗,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师生员工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
八、严格落实值班要求。准确及时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做好教育系统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值班带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确保政务工作运转有序。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确保假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