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汽车租赁公司:
宜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2021年租用社会车辆服务商,兹邀请各供应商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服务商。
二、租赁车型: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
三、供应商资格资格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车辆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职工社保缴费和完税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车辆必须为本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车辆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50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租赁的中型、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营运险。
(三)租赁车辆性能良好,品牌型号基本相同,且行驶里程不超过8万km。
(四)租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驾龄不低于5年。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15时40分前(15时00分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单位完税证明、公司从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车辆统计表及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保险证、驾驶员统计表、汽车经营许可证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完好。
(二)各类车辆租车价格、品牌型号等。报价须在《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车改组发[2019]1号)中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以内。
(三)租车合同范本。需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险种、保额及双方权利义务。
(四)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价人自行承担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不管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一)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27号市教育局九楼9013办公室
(二)联系人:张晓菁
(三)联系电话/传真:0717-6269605
附件:1.响应函
2.报价表
2021年1月6日
附件1
响 应 函
致:
1.根据贵单位的询价函,我方愿以报价表中的价格予以报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合同协议书的规定保证和质量要求。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函及报价表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表
型号 |
租车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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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间计费 |
按里程计费(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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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 |
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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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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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车/越野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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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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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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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章):
年 月 日